咖啡廳禁12歲以下小孩,很合理
咖啡廳禁12歲以下小孩,很合理
今天,有媒體報道,浙江嘉興,一咖啡廳在網上介紹里寫著:12歲以下小孩不可帶入。對此,有市民認為,此做法過于一刀切。
咋看之下,的確是有點絕對化了??Х葟d是開門做生意的,來者都是客,都是消費者。不管是帶不帶小孩,或者多大的小孩,到咖啡廳會有消費的,而消費才能給咖啡廳帶來收入。要是,因為帶有小孩,而不允許進入,豈不就是錯過了一筆經營收入嗎?
何況,這帶的小孩,12歲左右又該如何判別呢?難道不成還要查驗身份證嗎?顯然,這樣的一刀切禁止,并不可取。尤其是,在實際中,幾乎很難執行的。以我判斷,這樣的說法,頂多也只是宣示咖啡商家的一種態度而已。
畢竟,按照該店工作人員的說法,有些小孩不是一般的熊。(個別)小孩在桌子上跳來跳去,還把咖啡倒在沙發上,影響了其他客人。這樣的行為,的確很討厭,而更討厭的是這些熊孩子后面的家長,壓根沒有意識到孩子的行為相當不合適。如此要是不矯正的話,只會讓咖啡廳的環境更為惡劣。
咖啡廳是喝咖啡、品茶,或者交流聊天的地方,對環境的要求相對較高。在這樣的地方,不知道這些家長們為啥要帶孩子進來?莫不成是讓孩子們也喝喝咖啡嗎?或許,如今的咖啡店會配備有簡餐,也是學習的好地方,家長們圖方便吧。
可家長們圖方便,不帶好自己的孩子,這個別熊孩子的行為的確不受歡迎。就如咖啡廳工作人員說的那些事情,擱任何商家都會反感,或者直接拒絕的。其實,有很多公共消費場所,當家長們不能“管控”好自己的孩子時,往往同時也意味著危險。
比如說,有些餐館,或者咖啡店,工作人員端著熱乎的咖啡或者飯菜行走時,特別擔憂這些亂跑的熊孩子。事實上,也的確發生過,有端火鍋盆的服務員被熊孩子撞到的事情。一旦發生,其結果不論是服務員,或者孩子,都將會是悲劇。何況,很多時候,有些家長不注意,容許孩子高聲吵鬧嬉笑。所謂的,還是個孩子嘛,咋能一般見識呢?誠不知,如此的溺愛或者縱容,只能成為不受歡迎的人,或者悲劇的角色。
顯然,這個浙江嘉興的咖啡廳,如此的禁止性規定是合理的。盡管,工作人員也說了,如果真有小孩,也會讓進的,但是會善意提醒。讓進,一般都是大概率事情,可善意的提醒,恐怕未必會有效果。畢竟,誰都不知道,這個別的熊小孩會咋折騰?
因此,這家咖啡廳也只是用這個禁止提醒而已。其實,在我看來,這樣的禁止性規定,還是很有必要的。嚴格來說,咖啡廳畢竟不同于餐館商場等等,對環境的要求高,要是嚴格禁止12歲以下小孩進入可能更為合適。當咖啡廳環境好了,消費者自然也就多了,如此也能夠彌補禁止帶孩子家長的損失。
那么,這樣的行為算是消費者歧視嗎?帶小孩的家長也是消費者,咋能不允許進入呢?這不就是對帶孩子家長的歧視嗎?不對,這不是歧視。為啥我會這樣認為呢?因為咖啡店并不是只有一家,咖啡也并不是生活必需品。對店家來說,制定某些條件,遴選消費者也是合規的。帶孩子的消費者,也不能因此而不滿。關鍵的是,在這里,消費者完全有其它選擇。
按照這樣的邏輯,如今騰訊系的三家起訴天貓“二選一”涉嫌壟斷問題,也就可以說道說道。天貓是當下最大的電子商務平臺,商家可以入住,也可以放棄。不過,離開天貓平臺之后,商家是否就舉步維艱了呢?也不對,商家還是有足夠選擇的。如京東,如拼多多,如唯品會,甚至也有商家自己的銷售平臺,都是能夠選擇的。在這里,若是按照有選擇,就不算壟斷判斷的話,似乎有道理。
可在5日,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說辭來看的話,“二選一”就是違反電商法反壟斷法的違規之舉?;蛟S是理解的差異吧,在很多商業營銷策略之中,壟斷或者歧視的判斷,行政部門的看法很重要,可是缺乏“抗辯”。如此以來,或許在法庭上,通過相關的辯論來判斷,也許更為準確。
就是說,這格蘭仕起訴天貓索賠10億的官司,司法判決或許更有助于厘清很多含糊之處。“二選一”究竟是不是壟斷,或許,天貓的市場份額就顯得很重要了。市場份額很關鍵的同時,這電商平臺的公平性,也必須要審視。
總之,正如浙江嘉興的咖啡店一樣,其對12歲以下小孩的禁止,咋看之下,涉嫌歧視,實際上消費者還是有足夠的選擇機會,如此這就是很正常的商業策略了。起碼,從實際經營來判斷的話,咖啡店這樣措施還是非常的合理與很有必要的。
今天,有媒體報道,浙江嘉興,一咖啡廳在網上介紹里寫著:12歲以下小孩不可帶入。對此,有市民認為,此做法過于一刀切。
咋看之下,的確是有點絕對化了??Х葟d是開門做生意的,來者都是客,都是消費者。不管是帶不帶小孩,或者多大的小孩,到咖啡廳會有消費的,而消費才能給咖啡廳帶來收入。要是,因為帶有小孩,而不允許進入,豈不就是錯過了一筆經營收入嗎?
何況,這帶的小孩,12歲左右又該如何判別呢?難道不成還要查驗身份證嗎?顯然,這樣的一刀切禁止,并不可取。尤其是,在實際中,幾乎很難執行的。以我判斷,這樣的說法,頂多也只是宣示咖啡商家的一種態度而已。
畢竟,按照該店工作人員的說法,有些小孩不是一般的熊。(個別)小孩在桌子上跳來跳去,還把咖啡倒在沙發上,影響了其他客人。這樣的行為,的確很討厭,而更討厭的是這些熊孩子后面的家長,壓根沒有意識到孩子的行為相當不合適。如此要是不矯正的話,只會讓咖啡廳的環境更為惡劣。
咖啡廳是喝咖啡、品茶,或者交流聊天的地方,對環境的要求相對較高。在這樣的地方,不知道這些家長們為啥要帶孩子進來?莫不成是讓孩子們也喝喝咖啡嗎?或許,如今的咖啡店會配備有簡餐,也是學習的好地方,家長們圖方便吧。
可家長們圖方便,不帶好自己的孩子,這個別熊孩子的行為的確不受歡迎。就如咖啡廳工作人員說的那些事情,擱任何商家都會反感,或者直接拒絕的。其實,有很多公共消費場所,當家長們不能“管控”好自己的孩子時,往往同時也意味著危險。
比如說,有些餐館,或者咖啡店,工作人員端著熱乎的咖啡或者飯菜行走時,特別擔憂這些亂跑的熊孩子。事實上,也的確發生過,有端火鍋盆的服務員被熊孩子撞到的事情。一旦發生,其結果不論是服務員,或者孩子,都將會是悲劇。何況,很多時候,有些家長不注意,容許孩子高聲吵鬧嬉笑。所謂的,還是個孩子嘛,咋能一般見識呢?誠不知,如此的溺愛或者縱容,只能成為不受歡迎的人,或者悲劇的角色。
顯然,這個浙江嘉興的咖啡廳,如此的禁止性規定是合理的。盡管,工作人員也說了,如果真有小孩,也會讓進的,但是會善意提醒。讓進,一般都是大概率事情,可善意的提醒,恐怕未必會有效果。畢竟,誰都不知道,這個別的熊小孩會咋折騰?
因此,這家咖啡廳也只是用這個禁止提醒而已。其實,在我看來,這樣的禁止性規定,還是很有必要的。嚴格來說,咖啡廳畢竟不同于餐館商場等等,對環境的要求高,要是嚴格禁止12歲以下小孩進入可能更為合適。當咖啡廳環境好了,消費者自然也就多了,如此也能夠彌補禁止帶孩子家長的損失。
那么,這樣的行為算是消費者歧視嗎?帶小孩的家長也是消費者,咋能不允許進入呢?這不就是對帶孩子家長的歧視嗎?不對,這不是歧視。為啥我會這樣認為呢?因為咖啡店并不是只有一家,咖啡也并不是生活必需品。對店家來說,制定某些條件,遴選消費者也是合規的。帶孩子的消費者,也不能因此而不滿。關鍵的是,在這里,消費者完全有其它選擇。
按照這樣的邏輯,如今騰訊系的三家起訴天貓“二選一”涉嫌壟斷問題,也就可以說道說道。天貓是當下最大的電子商務平臺,商家可以入住,也可以放棄。不過,離開天貓平臺之后,商家是否就舉步維艱了呢?也不對,商家還是有足夠選擇的。如京東,如拼多多,如唯品會,甚至也有商家自己的銷售平臺,都是能夠選擇的。在這里,若是按照有選擇,就不算壟斷判斷的話,似乎有道理。
可在5日,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說辭來看的話,“二選一”就是違反電商法反壟斷法的違規之舉?;蛟S是理解的差異吧,在很多商業營銷策略之中,壟斷或者歧視的判斷,行政部門的看法很重要,可是缺乏“抗辯”。如此以來,或許在法庭上,通過相關的辯論來判斷,也許更為準確。
就是說,這格蘭仕起訴天貓索賠10億的官司,司法判決或許更有助于厘清很多含糊之處。“二選一”究竟是不是壟斷,或許,天貓的市場份額就顯得很重要了。市場份額很關鍵的同時,這電商平臺的公平性,也必須要審視。
總之,正如浙江嘉興的咖啡店一樣,其對12歲以下小孩的禁止,咋看之下,涉嫌歧視,實際上消費者還是有足夠的選擇機會,如此這就是很正常的商業策略了。起碼,從實際經營來判斷的話,咖啡店這樣措施還是非常的合理與很有必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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